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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致没有回家,直接在詹小娆家住了一晚,第二天上午离开后,又直接去了市中心,跟莫如芊樊宗平汇合。

但由于海底捞太过火爆,光是预约就已经排到一百多号,没办法,最后他们在广场边上找了一家烤肉自助。

吃到一半,凌云致去洗手间,出来时遇到个熟人。

其实一开始她没认出来。

因为那人当时站在洗手台前,弓着腰,一手撑着台面,一手紧捂肚子,并且还把头低的很深,镜里镜外都看不到脸。

直到她走过去洗手,恰好对方也抬起头,猝不及防地一照面,两人同时愣住。

“又见面了。”凌云致率先笑起来。

沈明珠的笑容却有些勉强。

“不舒服吗?”凌云致看向她手捂的地方,是相当熟悉的位置。

“胃疼?”

沈明珠微微讶异,“你怎么知道?”

凌云致笑笑,没有回答。

除了相似的痛点,剩下的无非就是套路。

很多女主的通病,为了男友,拼命喝酒拿订单喝到胃出血,但即使这般,也还是会迁就对方的口味,比如吃辣什么的,直到再度出血,进医院。

“对了,上次听你小弟说什么订单,怎么样,成功了吗?”

提起这个订单,沈明珠的表情一会儿好一会儿差,最后,那张在明亮的灯光下异常惨白的脸还是覆上了温柔的笑意。

她点头,“嗯,今天就是来庆祝的。”

果然。

“我在大厅倒是没看到你。”

“因为是庆祝,所以怕太吵打扰到别人,就开了包间。”

说完,沈明珠脸一皱,手紧紧捂住腹部,似乎是又疼了。

凌云致这才注意到她额前的冷汗,把碎发都打湿了。

“很严重吗?”

沈明珠摇摇头,“没事,缓一缓就好了。”

她呢喃,“今天大家都很开心,要是因为我扫兴……”

凌云致却不理解沈明珠的脑回路,跟别人的心情比起来,很明显是自身健康更重要才对。

她叹气,给了个建议,“周围有药店,就几百米,别硬扛,买点止疼药吧。”

可沈明珠听了,脸上却露出迷茫的神情,仿佛从未想过还有这样的办法。

见她如此,凌云致又说:“如果怕被发现离开太久,也可以拜托店员,或者叫个闪送。”

即使不去医院,方法也多的是,她不懂她在强撑什么,简直是自讨苦吃。

但还是劝她尽早去医院接受治疗,“万一留下什么毛病,日后吃饭都不会开心了。”

沈明珠先是一愣,继而笑了一下。

一般人劝人看病通常会说,如果不治的话会怎么怎么痛苦,可眼前的小姑娘却眉心蹙得紧紧的,在发愁将来吃饭不会开心。

过了一会儿,她忽然伸起手来,似乎是想摸凌云致的头,但却脸色一变,痛苦得弯下腰去。

“沈明珠!”

凌云致出来没带手机,现在周围也没个人,只能抱着人让她缓一缓,等面色有所缓和后,马上出去找店员帮忙。

合力将沈明珠转移到无人的包间里,她又拜托店员挨个包间问问。

总共就那么几个包厢,又有准确的名字信息,所以很快就有人推门进来。

“明珠?你怎么了?明珠,明珠?”

一行五六个男人,最先冲到沈明珠面前、同时也是外形最扎眼的那个,应当就是傅时屿。

他脸上的关心和慌乱不似作假,可凌云致却注意到,与沈明珠粗糙的双手相比,傅时屿的手却完美的像艺术品,干净,修长,骨肉均匀。此刻两人手掌交叠,视觉反差极其强烈。

正看着,忽然傅时屿偏头看来,“她怎么会这样?”

一张嘴,便立刻有一股辣味扑鼻而来,呛得她不自觉后仰了一下。

凌云致忽然想起孟宴臣来。

因为她胃不好,所以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孟宴臣也忌口。就连他的朋友们,如果她在场时也会格外注意。

有了正向对比,此时再看这对苦命鸳鸯,凌云致一时之间不知道是沈明珠演技太好,还是傅时屿对其根本不上心,竟能一丁点都没发现自己女朋友不舒服,在忍痛。

因而也没个好脸色,“胃痛昏倒在卫生间。”

傅时屿表情顿时凝滞,面露疑惑,“她怎么会胃痛?”

“我哪知道,我就是一陌生人。”

听到这一句,傅时屿大概终于想起自己的身份来了,脸上闪过一丝尴尬,随后愧疚地低下头,“是我疏忽,没注到。”

凌云致冷冷看着他演。

真爱怎么可能会疏忽?

孟宴臣连她皱下眉都要问问怎么了,胃痛这么严重的事,但凡多看一眼,就能发现沈明珠脸色有多难看,表情有多勉强。

无非就是不上心。

傅时屿要送沈明珠去医院,却意外横生。

被抱起来时,沈明珠一只手拂过凌云致的胳膊,把她的袖子勾出了一根丝。

气氛突然凝固,此时无声胜有声。

傅时屿逐渐变得窘迫,腾出他优雅的钢琴手想把丝线拿下,可是他一动,那根勾在沈明珠手上的线便会抽动,拉长。

孱弱的丝线好像突然间变得无比柔韧。

包间充满尴尬的气息。

“别动,我来。”凌云致说。

她抬手一捏,很轻松地就将丝线从沈明珠手上解放出来,随后把袖子随便一扯。

但抽过丝的地方,再怎么扯,也留下了褶皱的痕迹,捋不平。

傅时屿眼睛跟着看过去,嘴抿得紧紧的。

大概是因为抿得太紧了,所以开口的时候声音才会那么艰涩吧。

“这位小姐,多少钱,我赔给你。”

“还是赶紧送人去医院吧。”凌云致忍着厌恶,指了指他怀里,“女朋友都快不行了还在这里磨叽。”

傅时屿脸一白,终于抱起沈明珠离开。

可到了店外,一个现实问题却摆在面前,他没有车。

私家车这种东西,平时可能觉得无所谓,但真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就会显出它的救急性和重要性。

广场人来人往,车走车停,但他抱着一个晕厥的人,不方便招手,翘首以盼,却被路过,不是有客,就是被别人截胡。

傅时屿一咬牙,往外走,到马路边上,一路小跑过来,刚顿住脚,一辆宾利在面前停了下来。

男人对某些东西天生敏感,尤其是渴望功成名就的暂贫者。

傅时屿第一反应是自己挡了路,抱着沈明珠后退几步想往旁边走,尤其注意沈明珠的脚不要刮蹭到。

却不想,豪车也跟着退,一直将副驾驶退到他面前,接着车窗落下,传出男人冷峻的声音,“上车,送你们去医院。”

傅时屿犹豫了一秒,便走向后座,拉开了门把手。

上车后,他让沈明珠靠在自己身上,此时又听前排的男人说:“旁边有毯子。”

傅时屿左右转转头,很快就看到一块叠起来的小薄毯,拿过来摊开盖到沈明珠身上,又调整了下沈明珠姿势,想让她靠得舒服点。

做完这些,他看向前,“谢谢你先生!”

却发现驾驶座上的男人,正通过后视镜在看自己的女朋友,无框镜片后的眼睛微微眯起,目光沉沉。

感激瞬间荡然无存,傅时屿不由搂紧沈明珠,警惕起来。

他不动声色地把沈明珠的脸往怀里藏,“……先生?”

孟宴臣回过神来,收回视线的时候看了他一眼,“坐稳了。”

车子发动,导航在往第一人民医院走。

傅时屿稍稍安心,随后忍不住打量起来。

虽然上车上得匆忙,但此时通过一些车装和细节,他很快认出来这是一辆宾利,车厢舒适又干净,没有异味,而且还有很多小巧思。

后座的毯子,背椅套上的贴纸,还有左右两车门框上都装了一块小凹镜,能够清楚看到后面的视野,下车时不需要探头张望看后面有没有车,安全又方便。

除此之外,傅时屿甚至还发现了几根像是宠物的毛发,结合背椅套上的非卡通形象的狗狗贴纸,很有可能就是家养的,却不是什么名贵的犬种,而是农村里十分常见的黑狗。

隐晦地观察完车,傅时屿又把视线转向前排。

车主看起来跟他年纪差的不大,气质和气势却截然不同,休息日里也西装革履,矜贵沉稳,而且不知为何,看起来还有点眼熟。

而他穿着便宜衬衫,夏日街头狼狈打车,现在又在脚毯上踩出灰尘。

两相比较,先前因拿下订单的开心直接一扫而空,傅时屿不受控制地把头低下去,手也在暗处攥紧。

这就是他女朋友的阶级。

一辆车就抵得上他低三下四求爷爷告奶奶也拉不来的投资款。

他今年已经二十八了,真的……能达到这种地步吗?

暑热在车辆平稳的行驶中,渐渐沉寂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