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律》卷首语
\"律法者,国之权衡,民之绳墨。悬于朝堂则官不敢腐,布于郡县则民有所依。\"——《吴史?刑法志》
卷首语
《吴史?职官志》载:\"巡按御史还朝,必具十二事以闻,分列条陈,详注律法,以候圣裁。\" 德佑十年冬,谢渊于奉天殿丹墀展开《巡晋条陈》,七十二箱案宗依《刑部卷宗规制》按 \"吏治、盐政、驿传、军伍\" 分类码放,箱角紫铜封条经三司核验,印泥气泡分布暗合山西盐场卤脉走向。当户部侍郎周瑄的诘难如刀出鞘,这场本为论功的朝会,终成司法正义与官商勾结的角力场。谢渊捧笏而立,腰间关防与殿角 \"正大光明\" 匾额相映,以律法为刃,将三晋大地的贪腐脉络一一剖开。
杖策驱车拜古祠,凛然生气想丰仪。
金戈铁马忠臣志,青史丹心国士思。
断碣残碑秋草蔓,荒阶落叶夕阳迟。
孤臣千载英魂在,犹见山河社稷碑。
臣谢渊稽首顿首,谨以巡晋所察十二事奏陈,每条皆依《大吴律》《大吴会典》
其一 整肃吏治(对应《大吴律?职制律》卷三第三百二十条)
纠劾贪墨官吏一百二十员,内涉布政司参议、盐运使、驿丞等职。人证:泽州耆老张元等三十七人画押口供;物证:侵吞赈粮账册(骑缝章俱全)、受贿火漆密信二十三封;法证:《职制律》卷三 \"监守自盗仓库钱粮\" 条,赃满百两立斩,曾永熙朝例准。已备刑房卷宗七十二箱,首犯李通判等七员,赃银俱在案。
其二 厘正盐政(对应《盐法条例》永熙朝增订本卷五第八款)
革除晋王分润盐税旧弊,复永熙五年每引盐税二钱五分制。人证:盐场灶丁王大郎等五十二人验伤格目;物证:盐商与晋王密信(火漆印泥与晋王府留档吻合)、分润银五万两账册;法证:永熙帝御批 \"盐税苛重者可临时裁夺\"(《盐法条例》卷三第十一条)。新增税银三万七千两,已解户部,边军粮饷文书在此。
其三 清厘驿传(对应《大吴会典?驿传》卷十八第一百零七条)
查获伪造符验蜡模四十二枚,涉及晋王府长史司密信传递。人证:驿丞王顺口供(画押并按血指);物证:熔蜡炉残件(含红胶土成分,与晋王府私矿吻合)、篡改驿传收支簿;法证:《驿传管理条例》\"私铸符验者斩\" 条。已焚蜡模于潞安五驿,立碑刻禁约,附修订稿请圣裁。
其四 核减赋税(对应《大吴会典?灾伤蠲免》卷三十八第四十五条)
准泽州、平阳等四府秋粮核减六成,依神武二十三年例。人证:受灾耆老联名诉状(三十七枚红指印);物证:税粮实征册(三方会签印信俱全)、粮价碑拓片;法证:《荒政辑要》\"灾伤过七分者,督抚得便宜行事\" 条。所减赋税折银八万两,皆系晋王侵吞赈粮款,账册可查。
其五 汰除军伍(对应《皇吴祖训?军制》卷六第二十二条)
清退占役兵丁八千三百人,内晋王护卫占役三千二百人。人证:被占役兵丁李二等百余人供状;物证:刻有 \"晋\" 字暗记的甲胄兵器(共五千七百件,附军器局造册);法证:《祖训》\"宗藩不得私蓄甲兵\" 条。所清兵器已入府库,兵丁归建牒文在此。
其六 平反冤狱(对应《大吴律?刑律》卷九第一百一十九条)
昭雪冤囚三十七人,内涉晋王长史司刑讯屈打成招案。人证:原平阳府推官赵廉临终血书;物证:刑房供状(墨迹新旧不一,显系篡改)、尸格检验报告(伤处与供词矛盾);法证:《刑狱条例》\"诸司鞠狱,须三审五覆\" 条。冤囚家属谢恩状,皆盖按察司关防。
其七 查劾宗藩(对应《皇吴祖训?宗藩》卷五第三条)
晋王萧泓私铸符验、侵吞赈粮、私蓄甲兵三事俱发。人证:驿站驿丞王顺(已押解至京)、盐商吴三等;物证:私军布防图(盖户部关防印)、仓库账(记平阳粳米四千石)、朱砂密信(与晋王府物料账出入库吻合);法证:《祖训》\"宗藩不得干预地方刑名钱粮\" 条、《大吴律》\"私通宗藩\" 卷十七第二款。相关案宗,谨呈御览。
其八 整饬仓储(对应《户部仓庾管理条例》卷四第十六条)
清查州县常平仓,追回国子监生员捐纳粮米二万石。人证:捐生代表刘焕等具结;物证:仓廒簿册(墨色新旧不一,显系后补)、纳粮户存根;法证:《荒政辑要》\"捐监粮米须即时入仓\" 条。现粮米已归仓,附盘查记录及新制仓封规制。
其九 严核考成(对应《大吴会典?考功》卷十二第七款)
勘正吏部考功司评语不实者十九员,内晋王党羽七人。人证:考功司吏员张升等三人供状;物证:被篡改的考成簿(纸页薄厚不一,潞州桑皮纸为证)、晋王赏赐田庄地契;法证:《考成法》\"评语需三方会签,不得私改\" 条。已另造清册,请吏部复核。
其十 禁绝私铸(对应《钱法条例》卷七第三款)
查获晋王府私铸局两处,起获铜模五十一具。人证:私铸工匠陈大等十三人;物证:红胶土范模(与娘子关地窖土质一致)、废钱残片(含锡铅比例与官钱不符);法证:《铸钱令》\"私铸者斩,家属流放\" 条。附私铸流程图纸,已呈工部。
其十一 申明军纪(对应《军律》卷二第九条)
整肃边军冒饷,追讨大同镇将校侵吞银六万两。人证:前总兵府书办吴贵;物证:饷银发放底册(领饷印模与实际兵额不符)、晋王府赏赐清单;法证:《军律》\"克扣军饷,满贯者凌迟\" 条。现银已解太仓,附新制饷银发放流程。
其十二 请立永制(对应《大吴会典?宗藩》卷二十一第五条)
奏请立定宗藩赋税永制,凡亲王禄米外不得干预盐铁榷税。人证:三法司主官联署建议;物证:历代宗藩逾制案例(永熙朝襄王案等);法证:《祖训》\"宗藩食禄不治事\" 条。末附《宗藩税则十二条》,依会典增订,望陛下准行。
疏末
臣闻:\"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 今所陈十二事,皆关三晋民生、社稷安危。每一事皆有证可考,每一款皆有法可依。伏望陛下:一敕三法司严鞫晋王案,二令六部按律追赃,三准所拟永制以杜后患。臣虽肝脑涂地,不敢辞也。
臣谢渊 顿首
德佑十年十一月廿八日
谢渊的回音震得殿角铜铃轻颤:\"臣谨以十二事奏陈,每事皆遵《大吴律》《大吴会典》,附三证以呈:一曰人证,二曰物证,三曰法证。\" 他转身时,绯色补服的獬豸纹扫过烛烟,第一箱案宗的紫铜封条 \"咔嗒\" 断开,三十七份《考成簿》在玉案展开,每册骑缝处都钤着耆老血指印:\"其一整吏治,纠劾贪吏百二十员,\" 狼毫挑起潞州知州李通的供状,\"按《职制律》卷三第二款,' 贪赃满百两立斩 ',此李通判侵吞赈粮三千石,赃银折合两万四千两,\" 指节敲在账册 \"晋王府分润\" 的朱批上,\"刑房已备斩立决文卷。\"
殿中御史们的交头接耳声突然凝滞。谢渊走向第二箱,掀开油布时万点盐晶反光刺眼:\"其二理盐政,革除晋王分润旧弊,复永熙朝每引二钱五分制,\" 展开的《河东盐商纳税册》上,朱砂勾稽线如蛛网密布,\"去岁三月至六月,实收税银十八万两,\" 指尖划过德佑帝朱批的 \"大同边军粮饷\",墨迹透纸三分,\"较晋王擅改的 ' 每引三钱 ' 旧制,多征三万七千两,户部左侍郎王翱的签收钤印在此。\"
户部侍郎周瑄突然跨出半步,蓝宝石帽顶撞落烛泪:\"谢大人擅改税则!《盐引条例》卷七明载:' 非奉诏不得更动旧制 '!\"
\"周大人且看此件!\" 谢渊抖开黄绢封皮的《盐法条例》,永熙帝朱砂御批 \"盐税苛重者,巡按可临时裁夺\" 在烛下显影,\"五年春正月,先帝南巡河东,亲见灶丁赤足扒盐,冻裂趾骨,\" 指腹抚过圣训旁的墨批,\"此条正是遵先帝遗泽,\" 突然提高声调,\"敢问周大人,去年你为晋王府代拟的《盐税条陈》,为何与先帝旧制相悖?\"
周瑄狠狠叩首在地,蟒袍袖口的盐晶簌簌掉落:\"盐商联名状告大人苛政!\"
\"联名状?\" 谢渊冷笑,吏员捧上的檀木匣内,二十三家盐商的红泥手印按在泽州桑皮纸上,\"此纸内夹潞州棉线,\" 抽出《盐运使李正弹劾状》,\"而李正书房搜出的晋王府密信,\" 举起九叠篆火漆封缄的信函,\"恰用同款纸张 ——\" 火钳挑开蜡封,内页 \"分润五成\" 的蝇头小楷与周瑄去年的贺寿帖并置,\"翰林院侍书已鉴定,运笔力度同出一手。\"
金銮殿内倒吸冷气声如浪涌。谢渊踢开第三箱,三副锈蚀甲叶跌落在地,甲片内侧的 \"晋\" 字暗记在烛光下泛青:\"其五核军伍,清退占役兵丁八千三百人,\" 展开的《兵丁清册》上,红笔圈注的 \"晋王护卫占役\" 穿透纸背,\"较永熙朝整军多退三成,\" 抽出《军器局造册》,指节划过 \"万历四十年造腰刀三千柄\" 的记录,\"按《皇明祖训》卷五,宗藩不得私蓄甲兵,此批兵器的锻造炉温记录,与晋王府西跨院的熔铁炉火候吻合。\"
周瑄的脸涨成酱紫色,袖底渗出的盐汗在青砖洇出白痕:\"谢大人血口喷人!\"
\"血口?\" 谢渊猛地推开银盘,盘中盐晶嵌着暗红斑点,\"这是从灶丁王大郎腿骨取出的,\" 展开盖着大理寺印的《验伤格目》,\"胫骨螺旋形骨折,筋膜撕裂,\" 又甩出《盐商进账簿》,指腹碾过 \"分润银五万两\" 的朱砂印记,\"而晋王府当月进献的二十车精盐,每斤都掺着灶丁的血痂 ——\" 突然抓起周瑄的手腕,扯开袖口露出烙铁疤痕,\"此伤与潞安驿丞王顺的烫伤,同为梨木烙铁所灼,形状如 ' 晋' 字!\"
德佑帝向前倾身,十二串冕旒碰撞出清响:\"谢卿条陈已及七事,余事若何?\"
谢渊长揖至地,笏板叩击玉案:\"其三清驿弊,焚伪造蜡模四十二枚,于井陉关、娘子关立碑五座,附《驿传禁约》修订稿;其六肃刑狱,平反冤囚三十七人,案宗内有刑房用 ' 杖头裹铁 ' 逼供的屈打供状;其七查宗藩,\" 声音陡然沉肃,玄夜卫抬上的鎏金匣内,《晋王府私军布防图》压着《仓库账》,\"晋王私铸符验、侵吞赈粮、私蓄甲兵,人证驿丞王顺、物证红胶土蜡模、法证《皇明祖训》卷五,俱在其中 ——\" 突然指向周瑄,\"此图右下角的户部关防,正是周大人三年前在晋王府地窖所盖!\"
周瑄望着自己模糊的关防印,听见殿角铜鹤的振翅声 —— 那是玄夜卫拔刀的响动。
\"臣所陈十二事,\" 谢渊再次拜倒,关防印匣触地发出清越的铮鸣,\"每一案皆按《大明会典》卷二〇一 ' 巡按条款 ' 查办。\" 他抬头时,目光扫过阶下悚栗的群臣,\"今请陛下:一查宗藩逾制,依《宗藩条例》削晋王禄米;二惩官商勾结,将周瑄等下三法司勘问;三立赋税永制,\" 指节敲在《巡晋条陈》末页,\"末条已附《宗藩税则十二条》,增订于《大明会典》卷七。\"
德佑帝凝视丹墀下的七十二箱案宗,突然冷笑:\"周卿袖口的盐晶,\" 指了指那片刺目的白色粉末,\"与谢卿呈的灶丁证物一般无二 ——\" 挥袖间,玄夜卫的绣春刀已架上周瑄脖颈,\"且随三法司去辨个清楚!\" 殿外风雪骤起,吹得檐角铜铃急响,仿佛在为这十二道铁证鸣锣开道。
片尾
暮色中的紫禁城飘起细雪,谢渊站在午门前,听着周瑄镣铐拖地的声响。怀中的《巡晋条陈》第十二条 \"请立宗藩赋税永制\" 处,德佑帝朱批的 \"准奏\" 二字尚未干透。他摸了摸关防,铜纽上的 \"天宪\" 二字被雪水冲刷得愈发明亮,仿佛三晋百姓的血泪在其上凝结成光。
\"大人,晋王府长史在城西驿站起事!\" 贴身书吏气喘吁吁。
\"按《驿传密约》启动五驿联防。\" 谢渊望着漫天飞雪,想起河东盐场灶丁们在雪中留下的血脚印,\"周瑄袖口的盐晶,\" 他忽然轻笑,\"不过是十二事条陈的小小注脚。\"
雪片落在《灾民花名簿》的红指印上,将那些暗红染成浅粉。谢渊知道,这场以律法为刃的战斗,才刚刚开始。但当他看见宫墙上 \"正大光明\" 的匾额被雪覆盖,却突然明白:律法的光辉,正如这漫天大雪,终将洗净所有的污垢,让《吴律》的每一个字,都成为护佑百姓的铜墙铁壁。
卷尾
太史公曰:观谢渊朝堂条陈十二事,知律法之威在于明,官制之善在于公。户部侍郎周瑄之流,借宗藩之势舞文弄法,挟官商之利混淆黑白,却不知《大吴律》字字千钧,条陈十二事如十二道枷锁,终将贪腐之徒绳于法纲。谢渊以实证为经,以制度为纬,于朝堂之上编织律法之网:整吏治则贪吏无所遁,理盐政则中饱无所藏,核军伍则私兵无所匿,查宗藩则逾制无所容。
其条陈也,非为彰显政绩,乃为匡正国法;其论功也,非为求取荣宠,乃为伸张正义。每一条皆引先帝成宪,每一款皆据百姓疾苦,使官官相护之网在律法光辉下支离破碎。谢渊之智,在于深研官制经络,善用律法兵器;谢渊之勇,在于直面宗藩权势,力扛贪腐黑潮。正如其在泽州所立赈粮碑云:\"法者,天下之公器;吏者,百姓之公仆。\" 此等精神,当刻于《吴律》卷首,永为后世官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