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世献在m国房产很多,但他本人平时最常住的是加佛庄园。
这地儿算他的私人领域,一般人不能随便进来。
秦向风现在被周陈两人“通缉”。
为保安全,江付便吩咐人把他送到了老大在西特亚街的公寓去。
那儿离加佛庄园不远,开车十分钟左右就到了。
沈世献和江付到时,公寓的门敞开着,门口还站着两个白人小弟。
见沈世献走过来,那两人立马走了出来,英文喊了句:“老大。”
沈世献点了下头,江付挥手让两人先下去。
客厅内,秦向风双手反剪被绑在椅子上。
此时他垂着脑袋,两条长腿没形象地敞开着,衬衫又皱又脏 。 俨然一副落魄的模样。
沈世献瞧着,眉弓略抬。
秦向风耳朵微动,隐约间有脚步声传入耳畔。
他倏地睁开眼,眸色瞬间清明,抬头看过去。
客厅的灯有些亮,映得眼睛刺痛,他不自在地眯了眯眼。
入目是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
他身上穿着件黑色风衣,体型极其修长。
对方高鼻薄唇,眉宇极其深邃,眼睛是掺了山雾的茶褐色,风流慵散。但隐隐也能看出眼底有股疯劲儿。
秦向风就那么打量了眼,心中瞬间就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人很会伪装。
并且……很危险。
沈世献走近才看见他颧骨和唇角处的青肿。
他侧头看了眼旁边的江付:“谁让你们动手打的人?”
见老大凉凉的看着自己,江付立马站直身体,可不是他打的。
“松绑。”
听见老大吩咐,江付赶紧去给人松绑。
绳子解开,秦向风瞬间浑身松懈了下来。
他转了转生疼麻痹的腕骨,站起身来,眸光透着点凌厉。
“你们是厄里倪斯帮派的人?”
沈世献眸中意外,抱胸打量他:“怎么说?”
秦向风看了眼窗外的位置,沈世献也跟着看了过去,黑漆漆的一片,什么都没看见。
“m国州县众多,但气候却大不相同。而地处于地中海型气候的蒙萨州却种有一种特殊的植物——银叶红衫。”
“还有,”秦向风的视线移向门口守着的两人,“刚才交手时我看见他们身上有纹身。”
听着他的话,沈世献眉弓稍抬:“蒙萨州帮派众多,每个帮派都有不同的纹身标志,你怎么就断定他们是厄里倪斯的人呢?”
“卡萨.厄里倪斯在希腊神话中是复仇女神的意思,而在m国蛇就是暗示复仇的信条。”
“厄里倪斯帮派作为蒙萨州地区最大的黑帮,帮会既然用了这种标志,其他小帮派不会再敢拿来用。”
听他一席话毕,江付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
就看两个破树也能猜出他们的身份,这小子还真像老大说的那样,脑袋很灵光。
沈世献赞许式地鼓了两下掌,唇角半勾:“果然没看错,你很聪明。”
秦向风没什么反应,只目光沉沉地盯着面前的男人。
厄里倪斯表面上经营高档赌场,但暗地却操纵政商暗杀,贩卖军火、走私……等。
但他和这些帮派从来都没有过任何交集。
而对方却远赴海洋,跑到加基西城把他捆到这里。
沈世献走到沙发旁,一掀风衣坐了下去。
见他还站着,又朝人家礼貌摊手,笑说:“请坐,秦先生。”
“你认识陈霄。”秦向风转身,语气几乎笃定,“你们有仇。”
“错了。”沈世献从烟盒中抽了根烟,歪着脑袋点燃,抽了口又呼出来,笑得神色漫不经意:“是你和陈霄有仇。”
他甩了甩手里的打火机,后背舒展地靠在沙发,翘起长腿:“你妹妹秦向晚已经被陈霄带回A市了。”
话音落下,秦向风眼神瞬间沉了下去,手臂青筋隐隐跳动,透出点潮湿的阴冷来。
当时他带着妹妹从A市逃跑到加基西城后,那俩保镖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在安全送达欢欢到地方后,按照约定要联系他报平安。
可他怎么都联系不上那俩保镖,也联系不上欢欢。
陈霄狗一样追着不放,为隐藏行踪,秦向风也不敢大肆去找人。
但欢欢一个小女孩,秦向风实在放心不下,便瞒着秦向晚去外头联系人。
可就是因为这么个插曲——
他再次回到那间旅店时,陈霄的人跟鬣狗一样把旅店团团围着。
他想去救人,却莫名晕了过来。
再次醒来...秦向风看了眼沙发上抽烟的人,就到了这里。
沈世献看着他坐了下来,还拿起自己放在桌上的烟盒,往嘴里一叼,眸子朝他看了过来。
对方脸上全是伤,眼神不含半点儿情绪,反倒有股丧家之犬的狠劲儿。
沈世献一笑,把手里打火机扔了过去。
啪地一声,秦向风把打火机扔回桌上,尼古丁的味道迅速让他冷静下来。
他盯着对面的男人看,俨然没有受制于人的自觉,他语气谈判似地问:“所以你把我绑到这里,究竟是为了点什么?”
“保你的命。”沈世献瞧着他身上的气势,不遮掩道:“周二那股疯劲儿,你帮沈稚欢逃跑,他不扒了你的皮才怪。”
周二。秦向风精准地抓住对方话语中的重点。
瞅见他抽烟的动作倏地顿了下,沈世献懒散地解答道:“哦,忘了自我介绍了。我是沈世献,是沈稚欢的小舅舅。”
沈世献,这人竟然就是A市沈家的沈世献。
他混迹商圈,攀爬政权。
对于这个沈家少爷也听过几分传闻,沈部长的小儿子,佛面脸,性子放浪凶残。
只是对方常年待在国外,他从来没见过。
他刚刚说他是欢欢的小舅舅,秦向风眸中微动:“这么说欢欢在沈家?”
“她现在在我身边。”沈世献避重就轻地说着:“你让那两人带她离开那天,我老子刚好查到她是沈家外孙女,去接人的时候出了点意外,小丫头摔下悬崖失忆了。”
失忆。秦向风眉头当即皱起,好端端的欢欢怎么会失忆。
见他皱着眉头,男人又模棱两可地说:“具体细节怎么样我不大清楚。周二现在翻遍A市找人,我老子担心会刺激到沈稚欢,便让我把人带在身边养着。”
江付听着老大张口胡诌,不由得轻咳了声。
怎么不知道细节呢。还不是老大你非要抓人家当小情人。
“至于你—”沈世献微微俯身去掸了下烟灰,“我知道是你帮她逃跑的。以一己之力同时摆了周陈两道,我欣赏你的聪明。”
“所以才冒险让人带你来m国,现在你妹妹人在陈霄手里。按理说,你帮了我小外甥女,我这个当舅舅的应该也要帮回你。”
说话间,沈世献语气中透出股爱莫能助的遗憾来。
“但我多年没回A市,我小外甥女这种情况,我也抽不开身。”
“你得罪了周二,现在回A市的话只怕会没命。”沈世献悠闲地抽了口烟:“三个月后我会带着沈稚欢回A市,你有没有兴趣跟我混,我可以帮你救你妹妹。”
话音落下,秦向风就瞧了眼门口的俩保镖,“像他们一样?”
而且,堂堂沈家少爷竟然也有和外国这种穷凶极恶的帮派扯上关系,这更让秦向风怀疑他目的是否单纯。
沈世献当然能看出他眼中的质疑。他笑了下,面不改色道:“这些人是我雇来的。”
可秦向风只静静地盯着他,抽着烟没说话。
男人大方迎上他的眼神,那意思是这些人和他没有半点关系。
良久,见他还是没有回答,沈世献看了眼墙上的时钟,径直站起身来。
“你可以考虑好了再给我答复,这里很安全,不会有人找着你。”
“那如果我不答应呢?”秦向风倏地抬头去看他。
沈世献脚步顿了下,眉头微挑,神色自然道:“强扭的瓜不甜,但你帮了我小外甥女,为保安全,我建议你在这儿躲开风头再离开。”
说着,沈世献便直接转身离开。
江付跟在他身后,到了门口,他赶紧去开车门。
“老大,如果秦向风不同意的话要放他走吗?”
沈世献一手搭在车门上,眯着眼睛又看了眼公寓的方向。
“他会答应的。我从他眼中看到了对权力的渴望,没有男人能忍受得了自己的妹妹被人强迫。”
沈世献没有回加佛庄园,回了A市几天,帮派里有大把事情等着他处理。
等他再次回加佛庄园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了。
.....
加佛庄园。
沈稚欢醒来时已经是早上的七点半,她躺在床上瞧了眼四周的环境,俨然是和A市不同的装潢。
少女从床上坐起来,她手上和脚上的伤已经没那么疼了。
正打算从床上起来,守着门口的女佣提前得知动静,推开门走了进来。
还体贴周到地搀扶她下床,将准备好的衣服拿了过来。
沈稚欢礼貌地朝人家说了句谢谢,进了盥洗室洗漱完毕后,女佣便带着她朝楼下的方向走去。
沈世献刚走进客厅,就看见佣人扶着沈稚欢走到餐桌旁,坐下后,还笑着仰起脑袋跟人家说谢谢。
少女正准备端起旁边的牛奶来喝,却听见佣人喊了句先生。
她拿着玻璃杯的手倏地顿了下,回头看过去,果然看见沈世献站在那儿。
一时间视线相对,少女竟莫名觉着有点尴尬。来这里住了一天,她就睡了整整一天。
而且这么久过去,她好像都没有喊过一句这个小舅舅。
这么想着,沈稚欢霎时更坐立不安。
见她看着自己,那双漂亮的眼睛中还浮现出几分无措,沈世献觉着有意思地抬了下眉,径直走过去。
沈稚欢眼瞧着对方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拉开挨在她身旁的椅子,旋即坐了下来。
屋内现在是开着地暖的,沈世献带着股寒气进来,沈稚欢肩膀不由瑟缩了下。
“住得还习惯吗?”沈世献侧头看过来,率先开口。
餐桌明明那么大,他就偏偏拉开她旁边的椅子,沈稚欢不太习惯这种交流距离,后背想要后退,但想到有点不礼貌,又生生止住了。
“习惯的。”少女抿了抿唇,又说了句:“谢谢小舅舅关心。”
听见那句轻声细语的小舅舅,沈世献挑了下眉,又朝人凑近了点,语气还带着点温柔:“不客气。”
他凑得实在有点太近了,膝盖碰上她的,沈稚欢甚至能从他眼睛中看见瞪大眼睛的自己。
她猛地往后退了下,椅子在地板上发出剐蹭的声响。
“不好意思。”沈稚欢尴尬地红了耳朵。
瞧见她那副如同惊弓之鸟的模样,沈世献像是忽然反应过来般后退了两步。
语气恍然大悟:“抱歉,在m国待久了。被这里的文化传染了,让你不自在了。”
见对方面露懊悔,少女忙摆了摆手,“没关系没关系,我只是不小心而已。”
沈稚欢忽然反应过来,她这个小舅舅好像在m国待了很多年。
他们这边文化热情,还有贴面礼吻手礼那些。
所以他说话靠那么近或许也是被这里的文化感染。
思及此,沈稚欢突然觉得刚才自己反应那么大,有些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