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浪听的发笑,这七七,也太促狭了些。
他催马近前开口笑道:“七七,看来你精神着实不错啊,还有心思听这些神神鬼鬼的故事。”
朱七七诧异道:“沈浪?”
声音一落,就见马车帘子被猛的掀开,朱七七的脸露了出来,见马车旁的果然是沈浪,不由诧异道:“你为何会跟着我家的车队一起走?”
早上朱七七精神不好,又觉得身体乏力,撑着草草同熊猫儿一行人道了个别,见沈浪也立在一边,以为他也要同熊猫儿一样就此分道扬镳,就也冲他点头示意,然后爬上车就沉睡了。
所以她还不知道沈浪跟随着朱家车队一事。
沈浪笑道:“怎么,可是沈某随行一事让朱女郎不喜?”
朱七七下意识的说:“自然不是。”
沈浪嘴角含笑歪头看她,声音轻快道:“那便是喜欢了?”
朱七七一顿,翻了个白眼道:“我喜不喜欢,你不都跟上来了吗?”说着,又好奇问道,“一直也没想起来问你,你这是要去哪里,竟然与我们顺路,莫非也是要去往洛阳?”
沈浪摇摇头,道:“非也,沈浪要去的所在不是洛阳。”
“那是哪里?”
“乃是凉州张掖郡。”
“张掖郡?”朱七七诧异,“张掖郡可都是边关了啊,我听闻那里荒凉苦寒。北临匈奴,南临白马羌,往西又是西凉国,你去那里做什么?”
沈浪解释道:“沈某自小家逢变故,浪迹江湖,幸得恩师授业,这才有了一丝武艺傍身,只奈何未及奉养,他老人家便早早仙逝。”
朱七七感觉有一丝揭了人家伤疤的尴尬,生硬的转移话题道:“啊,这样啊....原来如此,那你去张掖郡是为了什么?”
沈浪笑道:“我自小便被恩师带到那里,在那里长到十二岁方才离开,自那以后,每逢年末祭拜恩师,哪怕身处天涯海角,沈浪也必然身至。”
朱七七听了以后看着沈浪,忍不住怜惜他可怜的身世,轻轻叹了口气,这也是个苦命之人啊。
沈浪奇怪:“好端端的,你又叹什么气?”
朱七七连忙摇头:“没什么。”
沈浪没有深究,只是笑道:“七七,天气寒冷,你放下帘子吧,免得吹了冷风再受寒,可就不好了,咱们这样隔着帘子也能说话。”
朱七七正觉得冻手,闻言便放下了车帘子,小泥巴赶紧把手炉递过去。
朱七七抱着手炉暖了一会儿,手指才回过温来,又挑起一点帘子看了看沈浪。
见他系着昨晚洗净烘干的狼皮斗篷,目光又落在他身上,忽然道:“沈大哥,你的斗篷盖不全腿,路上骑马不冷吗?”
沈浪笑道:“我是习武之人,不惧寒冷。”
朱七七不赞同:“不惧冷就要生受冷吗?”扭头对小泥巴道,“小泥巴,去让人拿一副绑腿来给他。”
中国人就要养生,仗着年轻让风吹,到老了非得落个老寒腿不可。
小泥巴应是,掀开另一边帘子对随车的护卫吩咐一声,护卫立刻回马去专供护卫休息的马车里找来一对兽皮绑腿拿给沈浪,沈浪笑着受了,并退到路边停下来将绑腿系上,感受了下,果然暖和多了。
打马追上来后,沈浪笑着对刚刚给他绑腿的护卫道谢,护卫客气回礼,两人便笑着寒暄了几句。
朱七七搂着手炉掀开帘子冲沈浪轻哼:“明明是我吩咐下去的,你为何只谢他,却不来谢我?”
沈浪笑道:“我知七七此举乃是关心之举,亦着实心中感激。”
“既然心中感激,却为何不来向我道谢?”
沈浪看着朱七七眉梢眼角俱是笑意:“以你我之间的关系,何必言谢?”
朱七七怔了下,看向沈浪,见他嘴角的慵懒和温暖,不由心中一跳。
王家的嫡长孙看着眼前行完礼直起腰来的少年,心中一跳,眼中不由自主的闪过一丝惊艳,原本倨傲的脸色也变的和缓了下来,语气也温和了不少:“我正是王梁,这位小兄弟便是并州族叔信中所提的怜花兄弟?”
少年,也就是王怜花拱手道:“小弟正是王怜,兄长安好。”
王梁上下打量了王怜花一番,见他身姿挺拔,姿态翩翩,又面色粉润,唇角带笑,眼眸含情,端的是美貌非常,心中满意,语气越见温和:“我不过是虚长你几岁罢了,怜花可唤我少房。”
看来少房就是这位王家长孙的表字了。
王怜花顺从道:“见过少房哥哥。”
王梁微微点头,然后侧身抬手道:“怜花请坐。”
王怜花道谢后入座,面带微笑的看着眼前的王梁。
王家嫡系长房的掌舵人,也就是王梁的祖父,在洛阳为官,担任大司农一职,官至九卿。
而王梁的父亲,则任颍川郡守。王梁的叔叔们也都在九卿下属或各地担任官员。王家嫡系长房,也就是王梁家和他的嫡亲叔伯兄弟们,除了在外做官及求学的,均生活在洛阳。
王梁跟着他父亲在颍川郡生活,王梁的母亲和其他兄弟姐妹则在洛阳。
和家人在朝为官,并且家境富贵的王梁不同,王怜花属于王氏旁支,他家早年间便踏足江湖。
他的外祖父在江湖中也算得上是一方高手,又因背靠王氏,江湖中少有人主动招惹,日子过的很是不错。
但因膝下无子,便将一番心血尽数传授给独女,也就是王怜花的母亲,并张罗着要为王母招婿,也好继承香火。
王母武功资质丝毫不亚于其父,早早便在江湖中闯出了些名堂,又因其貌美,得了个云梦仙子得美名,身边不乏爱慕追求者。
但王母心高气傲,必得找一个英雄人物才不辱没自己的人品才华。
就这样遇到了一个仪表堂堂又武功高强的男人,彼时这男人已有家室,但王母却对其一见钟情,便暗戳戳的计划想要将其妻子杀而代之。
又恰好这男人的妻子阴狠毒辣,他早有摆脱之意,又兼心悦王母的好颜色。在王母的爱情攻势下,两人一拍即合,设计除掉了此人的妻子,然后两人走到了一起,后面又有了王怜花。
到此时为止,王外公对这个男人,也就是王父,还算是满意,虽然此人对前妻下手,但王外公觉得问题不大。
王外公自己也不是什么心慈手软之人,他一手教导出来的王母当然也就不是善男信女。江湖中,自然是弱肉强食,能者生存。况且那前妻毒辣,算得上是为祸一方,他们这么做还是为民除害呢。
所以王外公不但没有对王父王母的行为表示反对,反而还很欣赏王父果敢刚毅的性格和高强的武功。
更让王外公满意的是,王父当时对王母温柔体贴,二人整日情意绵绵,看起来伉俪情深。更重要的是为了能同王母在一起,王父还同意入赘王家,只是提了个不容退让的要求。
王父姓柴,自言家中父母俱丧,姊妹全无,也不曾让那个前妻给他留下一丝骨血,至今可谓是迥然一身,让他入赘可以,但是倘若他们夫妻二人能够育有三子,则幼子需随他姓柴,继承他柴家香火。
这个要求一提出来,王外公不但不生气,反而彻底满意了。
王父若只是满口答应入赘的话,王外公心中还会有一丝疑虑和担忧,但王父深思熟虑后提了此要求,很明显就是真的要踏实的同王母过日子的打算,王外公心中的疑虑烟消云散。
于是英雄迎娶美人,一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
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