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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胭脂烈马谋天下 > 第38章 你看刀口多整齐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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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你看刀口多整齐漂亮

只听得巨大的风声携着雷霆般的声势呼啸而来,如同千军万马奔腾而过,又似山崩地裂一般激荡人心。

随着“轰隆”一声巨响,仿佛整个大地都为之颤抖,城楼上的士兵惊慌失措,有的甚至站立不稳摔倒在地。

“奶奶的,这帮子胡人真不要脸!竟然上了投石机,奶奶的,奶奶的!”

程峰骂骂咧咧,探头往外侧的城墙上看,城墙已经凹陷下去一大块,连数寸厚的大石也碎了。

呼啸声接连而来,李玉成瞳孔一缩,“小心。”

倏忽间,一道身影如闪电般疾驰而来!速度快得让人瞠目结舌,眨眼间便到了程峰身旁,正是温初颜。

她伸手扯住程峰的铠甲,用力一拽,将其拉出去好几步远。

而就在这个档口,只听“砰”的一声巨响,原本程峰刚刚探头的那个位置,被一块巨大石头的猛烈砸中,瞬间就砸出了一个深深的缺口。

那石头余力未消,继续朝着城楼滚落下来,竟一路滚到了程峰的脚边才停下来。

“妈的,这还追着老子砸!我让你砸老子!”

程峰弯腰抱起石头砸下去,就听下面两声惨叫,不知道砸中哪个倒霉蛋了。

空气中呼啸声阵阵,巨大的石头如雨点般投掷过来,突厥人和胡人借着投石机的掩护,又攀上城墙。

程峰扯下头盔,抽出砍刀,“王妃,肉搏吧。”

“再放一点上来。”

随着城楼上的突厥人和胡人越来越多,那边的投石机速度也放缓了,程峰一跃而上,“杀!”

近距离搏杀,长枪反而不顺手,士兵们都换成了白花花的砍刀,倒和温初颜的紫金斩魂刀相映成趣。

每个人都杀红了眼。

程峰的刀砍得都卷了刀刃,李玉成那边也差不多,两人领着士兵关门打狗,负责砍杀已上城楼的异族人,而温初颜负责阻截想要上来的人。

她借着轻功,在城墙上飞来跃去,砍断一架架云梯和绳索,并顺手抓着突厥人扔下去。

直到日暮时分,突厥和胡人的攻势才停下来。

程峰躺在尸体上,看着天狂笑,“妈的,老子又多活一天!”

下面的士兵,提着几个大桶上来,里面都是包子馒头和热乎乎的肉汤……

李玉成只往桶里看一眼就冲到城墙边,哇哇的吐起来……

程峰哈哈哈大笑,“李公子,你不行啊。”

李玉成倚着墙滑下来,蹲在地上,又将碍眼的尸体挪了挪,有气无力的说,“本来没事的,但是,一看到汤里的肉就想吐。”

温初颜走过来,“吃了饭,赶紧下去休息,晚上换另一拨人上来。”

“王妃,你呢?”

“我没事。”

温初颜跃下城楼,叫了冯元木上来,让他带着新招募的士兵,将异族人的尸体扔下去,而大虞牺牲的将士要好好收捡尸体。

那群新兵蛋子刚上去,又吐了一波,程峰本来吃饭没吐,这下倒被他们给整吐了。

“还让不让老子吃饭了,妈的,这都是浔阳云氏送来的军粮,我们多久没吃过这么好的了。都吐了,真他妈心疼。”

李玉成斜睨着他,“要不你再吃回去?”

“滚!”

程峰踢了李玉成一脚,又去踢那几个吐得新兵蛋子,“还没砍人呢,你们他妈的就吐了,丢不丢人!”

冯元木喝止他,又安慰那些个新兵,“没事,刚一上战场都这样,吐几次就习惯了。”

“是。”

两个新兵战战兢兢的抬着一个胡人的半拉身体往下扔。

程峰看一眼,指指肩膀上的缺口,“这个是我砍的,你看刀口多整齐多漂亮。”

李玉成:……

温初颜在城门前巡视,旁边的士兵拿了两个热气腾腾的包子送过来,“王妃,您先吃两口垫垫吧。”

温初颜道谢接过来,虽然没什么胃口,但是,也强吃下去一个,毕竟下面还有几场恶战。

况且,凉州城内还有突厥人,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发难。

她忧心忡忡,又想到路平,不知道他到哪里了?

雁门关最多还能守两天,如果两天后救兵不到,城破,她该怎么办?!

这满城百姓又该怎么办?!

原以为重生后,可以获得先机,避免重蹈上一世的覆辙。

没想到第一次上战场就给她致命一击,不知道哪里出错了。

也许,她重生回来,决定反抗那一刻,这一世就已经不同了。

四哥说她的安危高于一切,让她不用怜惜任何人,她当时欣然应允。

可是,现在身处其境,才知道有多难。

她出身定国公府,爷爷和父兄都是世代守边关的将士,有些事情是刻在骨子里的,无需多言。

若是城破,她恐怕要对四哥食言了。

如果她殉城,她会先杀了萧熠,那整个温家也许还救……

可是,她深知杀了萧熠只是治标不治本,上一世温家覆灭的幕后黑手,并不一定是萧熠。

不!她不能输!绝对不能!

温初颜转身去营帐,快速写了一封信,将她重生的经历,还有后来温家的结局都写上了。

她封了火漆,去凉州城云氏的铺子,命掌柜亲自去送信。

“你去螺洲城,在那等雁门关的消息,如果,雁门关失守,凉州城破,我必凶多吉少。你就速速赶往上京,将这封信交于我四哥。”

“姑娘。”老掌柜眼眶泛红,他是云氏的家生子,可以说,是和温初颜的母亲一块长大的。

如今看着大小姐的姑娘都这般大了,却在说生离死别的事情,当真心酸。

“若是雁门关守住了,你就将这封信烧了,就当没有这回事。”

“是,姑娘。”老掌柜郑重的接过信,备好马车,立马出发。

反正现在凉州城人心惶惶,什么也做不了了,伙计们都打发出去了,只剩他一个老掌柜垫后,现在也该走了。

安排好一切,天色已黑透,她又想到路平,不知道他到哪里了?

……

此刻,路平正快马加鞭,他伏在马背上,半边膀子已经被血浸透,明明身上有金疮药,他却不愿意多停留一刻上药。

突厥人狡诈,在去北陵的路上也有伏兵,幸亏他们人少。

并且,他去给老军医要金疮药时,老军医听说他去搬救兵,顺手塞给他一包石灰粉,里面还搭配胡椒粉。

嘱咐遇到敌人,不要恋战,撒完就跑。

也幸亏了这包药,要不然还真是凶多吉少。

“也多亏了你,奔霄,你不愧是难得一遇的大宛名驹。”

路平拍拍坐下的奔霄,低声说,“再快点,北陵马上就到了,我们要救王爷和王妃,还有满城的百姓,要快,奔霄!”

奔霄像是听懂了他的话一般,嘶鸣一声,四蹄扬起奔跃而去。

北陵

路平到达北陵城门口时,已是半夜,他体力极度不支,再加上失血过多,人直接从马上摔下来。

守城士兵扶起他时,他浑身哆嗦着,几乎像个血人,“末将,求见北陵王,雁门关要守不住了!末将求见北陵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