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能捕鱼,他接着测试搬运一吨水进空间的次数极限是多少。
当第十一次搬运的时候王景明感觉到自己的精力开始疲惫脑袋也像针扎一样疼痛起来,他知道这就是他的极限了。
使用力过猛该休息一会儿缓解一下了,然后他就把鱼钩上挂上蚯蚓甩进水中,装模作样钓起鱼。
把鱼竿固定好后,他直接就坐在地上靠着一棵大树休息起来。
他一边闭着眼休息一边想着以后的安排,工作以后除了上班一有时间就应该来河边捕鱼。
捕鱼倒也简单就是有些消耗精力,而且距离也不能太远,通过刚才的操作确定了最多也就能把三米远的鱼运到空间之中,每次最多也只能运送一立方米的水,每天捕鱼的次数最多是10次。
其实有10次也就不错了,既捕了鱼又浇了地一举两得,每天的收获应该是足够了。
就是控制的距离有些短才三米,要是再能搞一条小木船就好了,这样就可以再往水里深入一点,想必就可以有更多收获了。
还有就是以后要准备充足的饵料,用鱼饵把鱼群吸引过来集中在一起,这样的话就算是一立方米的空间也会有不少鱼。
虽然鱼饵需要用到粮食,但是只要保证每次的收获的鱼数量足够多那就是划算的。
以后要把寻找小木船和制作鱼饵的事情放在心上。
休息了将近一个小时他才缓了过来,头痛也终于轻了一些,以后也要注意不能贪多超过极限次数,要不然肯定有不好的结果,头痛是肯定的了,他可不想再次感受了。
今天也算是没白来,不但确定了他的想法成立还顺道收获了一条鱼,这条鱼有二斤多重,正好晚上约了许大茂可以加一个菜。
至于用鱼竿钓鱼则是一无所获,本身他的鱼竿就是一个简易的鱼竿,是用一根竹子加上一些普通的棉线,鱼钩也是用缝衣服的针弯成的。
再加上他钓鱼的技术并不怎么样,河里的鱼也并不多,自然也就钓不上鱼了。
本身他对于钓鱼也没有多大指望,拿着鱼竿出来也只不过是用来做幌子掩人耳目而已,对此当然不会失望。
时间差不多之后,王景明起身拿着鱼竿就回了家。
一只手里拿着鱼竿,一只手里拎着那条两斤多的鱼,刚进入到四合院之中马上就被前院的闫阜贵给拦了下来。
闫阜贵瞪着大眼睛死死的盯着王景明手中的鱼,然后又看了看他拿着的鱼竿,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钓鱼可是闫阜贵的强项,他自认为在整个大院中,说起钓鱼来他应该是能排第一,他有着多年的钓鱼经验。
本身他就喜欢钓鱼,最关键的是鱼钓上来稍微大点鱼都会交易出去这可都是钱,卖不了的小鱼自己留着吃也算是一顿肉菜。
不管是换回来粮票还是粮食或者是钱,哪怕就是自家吃了这都是收获。
所以他对钓鱼动力十足,大多数情况下,每到休息的时候他都会去钓鱼,京城各个适合钓鱼的位置他都去过了。
今天他就去了什刹海,可是让他失望的是因为是休息天,那里钓鱼的人太多了,人比鱼还多,再加上环境嘈杂人们来回走动,即使有鱼也都被吓得如惊弓之鸟,所以忙活了一天他是颗粒无收。
如今看到王景明手里的大鱼,足足得有二斤半,这可把闫阜贵给羡慕坏了,他钓了这么多年的鱼,钓上这么大的鱼的次数也极为有限。
这个病秧子运气也太好了吧!
而且这个臭小子所用的破鱼竿简直是太简陋了,就跟小孩在玩的一样,远远没有自己的鱼竿好。
他怎么会钓上来这么大的鱼?
闫阜贵心里很是不平衡。
“景明,你小子可以啊,从哪儿钓上来这么大的鱼?
以前也没听说过你会钓鱼呀,怎么忽然技术就这么好了?
你告诉我你去的是哪儿?
以后我也去试试。”
王景明虽然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三个月了,早就知道闫阜贵是一个爱算计爱占小便宜的人。
以前他没有被闫阜贵主动拦下来过,他真没有过这种印象。
想想也是,以前自己家那么穷,手上又没有什么好东西让闫阜贵感兴趣,没便宜可占他当然不会搭理自己。
今天就不一样了,拎着这么一大条鱼,果然立刻就体会到了四合院门神的强大威力。
王景明:
“今天我坐车去了一趟城外,去河边随便找了个地方。
本来就是想玩玩,结果今天特别幸运,恰巧就钓上来这么一条大鱼,活该它倒霉今天晚上正好加一道菜。”
对于花钱坐公交车出去钓鱼闫阜贵是不愿意的,谁知道去了能不能钓上来,如果空手而归,那不就是亏了的吗?
亏本的事情他可从来不干,王景明这个消息对他来说就没有太大价值了。
既然钓鱼的位置没有用了,闫阜贵又盯上了王景明手中的大鱼。
“景明,这条鱼可是不老小,再加点别的菜,能炖上满满的一大盆。
我告诉你啊,鱼最好炖着吃,红烧不行,太费油了。
炖鱼汤就不错,既有鱼肉吃也有鱼汤喝,鱼汤做好了好吃的呢,特别的鲜!
你也知道我也经常去钓鱼,所以时间长了你三大妈的手艺也练出来了,所以你三大妈就特别会做鱼。
要不让你三大妈帮你收拾收拾,然后再给你炖一盆鱼。
我们只要一小部分就行,剩下的都归你,也算是帮你忙了。”
王景明马上就明白闫老抠是什么意思了,这是看上他手中的鱼了,要是真的听了他的忽悠让三大妈帮着做鱼,最后能到他手中的就不知道能剩下多少了。
按照他们家的风格,恨不得刮地三尺的样子,给他做鱼还不得要扣下一大半儿去,到时候即使发现鱼肉少了也不好和他们家闹腾。
他可不想尝试,摇了摇头决绝了:
“三大爷,我二姐也会炖鱼,炖的也不难吃,以前也做过,就不麻烦三大妈了。
再说我昨天就和许大茂约好了,今天晚上我们俩要喝一点,这条鱼也算是一道菜,我们两家分分也就没多少了。”
闫阜贵一听眼睛亮了,他没想到晚上这个小子还要和许大茂两个人喝酒,听到喝酒他肚子里的酒虫立马就被勾出来了。
他可是一个爱喝酒的人,别看着他干瘦干瘦的酒量可是不低,一斤白酒是没有问题的。
再说他喝酒主要是想吃菜,喝酒的时候酒桌上怎么会没有好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