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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自由与枷锁之囚牢 > 第87章 惟民知之,幸帝之怒;帝茫不知,谁敢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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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惟民知之,幸帝之怒;帝茫不知,谁敢以告

庭审进行到这个阶段,宁致远已经在内心感觉,超出了自己的预期。

宁致远给自己制定的‘战略性撤退’的策略,就是不要拘泥于案件本身的细枝末节,而是希望通过自己的遭遇,能够让大家对位于案件之上的某种更深层的东西进行深思和探讨。

说实话,宁致远根本就不在意自己最终的判决到底是多长时间了,因为他也明白,仅凭自己的一面之词,无论是否真实,那都不足以成为当今标准下的证据了,扯这些细节无非只会让人们觉得你在胡搅蛮缠,强词夺理。

自己并不是那种输不起的人,只是,输也要输的明明白白,坦坦荡荡。

宁致远不自觉的看了一眼两位检察官,只见巴检察官在认真的翻阅着手上的文件,似乎有话要说。

“公诉人有什么要说的吗”?法官继续问道

“有的”,只见巴检查官站起来说道。

“宁致远,很多事情,检察官没有在细节上回复你,并不是你说的有多么正确。是的,有些事情你说的没错,司法机关是习惯性的认为,民众必须接受法律推行的价值观,但司法部门同样没有忘记的是,法律的价值观本身来源于民众朴素的道德期待。

法律只是道德的载体,权力意志不会、也不能产生任何的道德法则,道德是在法律至上的,法律也好,你说的什么有限的还是无限的权力也好,那都是在道德之下的;

还有,法律的权威也不是全然的经过人们的理性也好、还是你所说的推理也好,所创造的,而是写在我们的历史、文化、传统和习俗中的,写在活生生的社会生活之中的;

你自己虽然肯定不觉得,今天你所说的这一切,都是想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欲盖弥彰,但本质上讲,无论你说的别人也好,魏红集团也好,这些行为主体存在着什么样的你口中的违法行为,都不能改变你的所作所为违法犯罪的事实,不是吗?

还是在你的认知里,别人也犯法了,相同的行为,只要大家所受到的处罚都一致了,在处罚上面做到绝对的公平了,一个都不少了,那就不用去管这个行为原本的样貌了?

还是你觉得,只要有人做了跟你一样的行为,但是,他们并没有纳入到司法流程上来,因为种种的原因,成为了你口中所说的‘逍遥法外’、‘漏网之鱼’了,然后你就觉得你被冤枉了?

还是你觉得,只要有很多的人都跟你的行为一样,那这个行为就可以被社会所接受了?

亦或者,你觉得,我们先不论真假,只要你口中的魏红集团做出的行为比你更恶劣,然后你就觉得你自己的行为就是好的了?就没有问题了?就不该受惩罚了?

你的关注点永远在别人的身上,在你的认知里,你从来就没有从你自身的角度,从自我反省的角度,去深入的剖析一下你自己所做的行为是不是符合道德的;

相反,你一直想从跟别人的所作所为的对比当中来表明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小巫见大巫,为什么自己反而被惩罚了而更恶劣的行为却没有,不是吗?

那么我想请问你,就像你自己所说的那样,熄灭别人的蜡烛并不会让自己的前方更加光明;那别人做的事情更恶劣就能改变你、或者说降低你所做行为的恶劣程度了吗?”

巴检察官义正言辞的说道,他停顿了下,看向宁致远。

宁致远没有说话,他没法拒绝,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讲,巴检察官所说的有一部分,是宁致远内心隐蔽的某种目的的揭示,宁致远没有办法拒绝。

“在这里,我要跟大家说的是,刑法的合理性不是来自形而上学的推理,而是来自它所服务的道德观念。

检察院所提出的‘节约司法资源’,是依靠归纳推理没有错,但是,检察院所使用的逻辑推理本身有着很深的超验的根源,检察院在执行和监督以及申请诉讼的时候,从来没有忘记一点,也就是被告人刚刚提到的一点;

那就是‘立法者的意志也好,绝对强权的意志也好,都并非最高的意志,无论哪个主体、什么样的主体,都并非最高权威的化身,在其之上,至少还有道德的源头’;

保守主义大师斯蒂芬曾经把他的经验总结出来,告诉我们,任何法律制度都注定会存在各种各样的缺陷,人们认知上的偏见、信息上的弱势、情绪上的裹挟,甚至还有人类天性上的愚昧无知、软弱懦弱,在人类之前形成的所有制度中都留有深深的烙印;

就像其它任何时代的法律规章和制度规则一样,有些直到如今都仍然清晰可见,因此,作为法律源头的道德本身就是对法律权威的一种必要限制,也是提醒人们在法律的上面,还要有对道德的敬畏。

宁致远,我要告诉你的是,在任何情况下,立法都要适应、而且必须适应一国普遍的道德水准。就拿你所做的事情来讲,你先不要转移矛头,也不要怨天尤人,我请你现在,先暂时放下你心目当中的偏执和执念,我不管那是什么;

你好好想一想,你也读了这么多书了,对吧,有些时候,能够根据自己的经历和阅历,看到某些让自己沦落到某种田地的外在因素也好、压迫强权也好、无奈的被别人摆布了也好、进入了别人为自己精心设计的陷阱也好;

这都不是最重要的,当然,我不否认你在这个过程当中付出的总总努力,这些努力是值得肯定的。

最要的不是你看到的背后的这些你所不能控制的、你所不能亲身经历的过程和因素,重要的是你在看到了这些之后,还能再回过头来,自愿的也好、受强迫的也好、经别人提醒的也好,看看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不是在普遍的道德要求之内?

你的行为就是你的行为,它的本来面貌就在那里,其性质不因外界的种种而改变。就拿你的行为来说,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如果社会上没有毫不含糊的普遍谴责某种行为,那么我们也就不可能对这种行为进行惩罚,不然的话就会引起‘严重的虚伪和公愤’;

法律保持对惩罚的公正性的一个很重要的考量因素就是这种惩罚必须取得在道德上占压倒优势的绝大多数的支持,因为法律不可能比一国的普遍承认的道德更优秀,法律只不过是能够随着道德标准的关注和提升而日趋严谨。

我提醒你、也希望你,好好的反思下自己的行为,是不是符合普通的、大众皆认可的道德标准,这才是我们今天要你站在这里接受审判的最终目的,至于把你刚刚所揭露的事情以及你的看法,真的与你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任何的关系吗?

法律永远会谦卑的倾听普通民众对于道德要求和标准的期待,你也要谦卑的思考下,自己的行为距离当下道德的标准,距离有多远了?

首先,你自己也承认了,你很多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从来没有人用刀架在你的脖子上威胁你一定要跟你的客户有资金往来;其次,你口口声声说你跟客户之间有资金往来都是符合他们的利益的,你有没有想过,就算是这样,是不是还有些更高的利益,因为你们的这种资金往来而被损害了?

良好的竞争秩序和行业风气,难道没有受到你们这一行为的损害?说别人是蒙眼狂奔,你自己呢?能够自省,是一种可贵的品质,你在建议别人的时候,最好自己也先能做到”。

巴检察官说完后,又重新坐回了原位。

“被告人有什么要说的吗”?法官问道。

宁致远沉默了一会,认真的想了一想,说道:“有的。我想说的是,检察官可能误解了我前面的陈述,想要表达的最主要的方面。

首先,我感谢检察官的提醒,我会认真的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自省;其次,我想检察官忽略了一个现实,那就是从开庭的一开始,我就跟法官说过了,我认罪,我很清楚的知道我自己做错了,我也愿意接受任何形式的处罚;

但是,难道除此之外,我就不能再说一些更深层次的东西了吗?

算了,就算是‘不知者无罪’,谁又能证明你就是‘无知者’呢?站在这里的每一位嫌疑人,都不值得任何一个部门、一个人,去从这种善的逻辑去推理他之前所做的所作所为,都只能从恶的角度去推理。

因为很少有人能明白,能承认,是人,那都是善恶两面的,人们只能看到表面的善恶,看不到内在的善恶,看不到恶的行为背后也有善的成分在,看不到表面上善的行动也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恶果。

就像很多人,尤其是司法部门,穷其一生都把‘我们要剖析真实背后的虚伪’作为自己的最高职业追求,但他们忘记了,与之相比,也许‘我们更加要去剖析虚伪背后的真实’,反而来的更加重要。

于我而言,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个世界太复杂多变,确实没有什么一定之数,但我觉得,只要我们愿意,我们的心智还是可以有坚守之道的,我不会像在监房里的人讲的那样,患得患失,说是什么收现金不打银行卡不就什么事情也没了?

是啊,这么简单的逻辑,检察官是不管的,就是无论有多少像这样的常识,想一想都可以侧面证明一下我当时在做这件事的时候确实不知道是违反法律的,都可以往‘不知者无罪’的方向上靠一靠的,没有用。

在检察官的眼里,就算是当时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是‘不知者’,也难以改变行为的本质性质。

可是,我想请我们敬爱的检察官仔细地、认真地思考一下,如果持续的这样发展下去,检察官如果只守着理论上的、教条上的所谓逻辑推理,而不管现实,不结合现实的情况,这个现实的情况是你可以去调查的,不是只做简单的推理就可以的,那会带来什么呢?

脱离实际太久的话,会很容易教条,也吃不透理论,现在的很多检察官都很年轻的,一般都是科班教育出来的,学历比较高,对吧,他们之前是在学校里努力的学习理论,现在工作了,需要的是将所学的理论联系实际,跟我做笔录的两名检察官里,就是一老带一小,那个年轻的检察官能看出来,很聪明,学能力也强,你一说就都懂,也会模仿,但就是没有自己的创见和主见;

我觉得这就是你们检查官的风气造成的,是由你们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完全不考虑实际、甚至于连想也不去想有可能的实际情况的造成的。有些可能得实际情况虽然不足以作为能成为证据的标准,可是,这就能说我们连去想也不去想了吗?

这可能也是我们的教育决定的吧,毕竟我们都是先学理论嘛,可理论是总结升华的东西,看上去,是很有道理,效果出来的也快,但最大的缺点就是容易脱离实际,没有底子的情况下容易困缚思维;

如果我们能先以实际发生的事情为先,能不用‘节约司法资源’为借口草率的推出结论,而是在费劲力气了解了所有现实发生的情况之后,再辅以理论上的总结,可能更能起到点拨和顿悟的效果,这是我对于检察官的一点建议。

我一直在学着乐意去、乐于去接受这个不确定世界带给我的一切结果,我只做在自己的认知框架下自己能做的、要做的事情以及把自己能够把握和应该把握的方面考虑周全,最终的结局交由命运,并且无论结果是什么,我都会坦然接受。

当然,有些东西我没办法看出来,甚至于都没有办法去想,毕竟我已身处囹圄,有个常识我们都知道,任意给我们一张钟摆的瞬间截图,我们是无法判断它下一步的具体摆向的,对吧;

但如果给的是一张处于极限位置的瞬间截图,那就不一样了,依据我们的经验就能很轻易判断出它未来的方向,但这里有一个问题、或者说前提很容易会被大家忽略,那就是:这个极限位置需要我们对钟的内部构造和运行原理相当了解的前提之下;

少了这个前提,后面的也就无从谈起了。我只是别人棋局中的一颗棋子,虽不能说完全听从于别人的摆布,但能闪赚腾挪的空间毕竟也是有限的。

这个世界永远都存在着简单和复杂两种思维框架,有人是极简思维,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有人是复杂思维,觉得是多因素与矛盾发生作用;

在我看来,我自己目前属于复杂思维的人,因为我已经学会了敬畏一些东西,敬畏自然法则、敬畏刑法规则,敬畏整个世界;但是,思维复杂的人往往容易缺乏定力和自信,而且会比较累;

但累也没有办法,因为这个世界本身就是既有简单的一面,也有复杂的一面;有可被我们感知的方面,也有不可被我们感知的方面。我只能努力的找到可被感知的方面去坚守,然后放弃复杂的方面,放弃那些已经为我设定好的路线跟陷阱;

在开庭之前我做过无数次的心理准备,我告诫自己,要做到心智成熟、心态年轻,尽可能多地思考但也别老态龙钟,不要介意自己会犯错,多冲动虽然未必是坏事但也不要轻易的就很冲动的口无遮拦,因为这样会让旁听的人感觉到你是穷途末路的胡说八道,你要很冲动的话更会加重别人本来已经对你的偏见;

可是,如果我一直这样顾这顾那的去说话,难免会不知道自己想要表达什么,避免了口无遮拦,但也成了思维混乱,毕竟我们很难将自己的言语表达不畅的责任硬生生的推给自己小时候没有学好语文;

因为我始终认为文字是随着你要表达的内容来的,关键是要有东西说,言之有物就自然会显得流畅连贯表达准确,很多人以为自己表达不好是语文没学好的关系,我觉得应该是他本来就没把事情想清楚;

我们的内心思考也是先通过语言形式在大脑中进行,表达出来时加一点衔接连贯即可,这和传统认识下的文字功夫关联不大,当然,我是很羡慕那些能妙笔生花的人,不关注内容就可以有很享受的感觉。

我觉得我就做自己该做的事情,说自己想说的话就好了,至于别人怎么看,怎么理解,我没办法左右的。我经常跟客户说,不要神化我,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有事说事,你们看中的无非是我背后的职位跟权力,以及可以给你们解决什么问题、带来什么利益;

凭什么我就一定要只出力不求回报,那不正常也不科学,我既然帮你们把你们的诉求完成了,如果按公司要求并不用花钱就能办成的话,相信你们也不会花钱来找我,那既然你们愿意花钱来找我了,就省去那些繁文缛节;

利益的交换才是维系关系的本质,事情办成了你把钱打到我卡上就好了,办不成自然不会有资金上的往来,不然,我就是按部就班的做我的工作就完了,我为什么要出力不讨好的为你们着想去钻集团规则的空子?

我这么跟监房里的人讲了之后,很多人就会在那里嘲讽,说我这样就算栽了跟头被抓进来也很正常,一点防备心都没有,简直是自己找死。我说我本来就是普通人,没那么多花花肠子,别人都是带着鄙夷的、怀疑的眼光看我;

也有人说你这个是平常心啊,其实不是。包括今天站在这里,我说了这么多,为什么要说这么多,有时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清楚,这不是平常心,因为在我自己的认知里,淡化得失那才叫平常心;

而我面对的得失太大了,没有人会觉得被抓进来要面临法律的制裁是无关紧要的事情,尤其是像我这样之前根本一点都没有想到过自己要犯罪、甚至于连警车都没有见到过几次的人第一次被抓了进来、第一次站在这么大的审判庭里面、面对这么多人的审视也好、嘲笑也好;

硬要淡化那是自我欺骗和麻痹,这违背了我今天想要表现的诚实和真诚的品质。我觉得是不是平常心我不知道,我这么做无非是基于内心对自己要求的‘是非心’,而这,与得失无关;

是怎样就怎样,该做的事情哪怕有再大的损失、再大的慌乱也要去做,哪怕这样非常难以接受。我虽然出生于贫困的农村,父母也都是文盲,但是那里却是齐鲁大地、孔孟之乡,孔夫子的《论语》在我小时候对我受益匪浅;

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里面的‘知其不可为’就有点像‘得失心’,因为既然是涉及到可为或者不可为的最终结果,那就是事前已经做过周密的利弊权衡了,或者说患得患失的工作已经在脑海里反复过无数次了;

但这里面的‘而为之’才是‘是非心’,它考虑的不是利弊、不是得失,而是是非。哪怕事后等自己回过头来,你会感叹自己什么也没改变,或者你会感叹很多东西,世俗的规则也好,权钱的交易也罢,这些如山岳一般古老,难以撼动;

哪怕是你认为无比荒谬的事情,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上,就是会有很多看似荒谬的东西,每个人都会有这种感觉,但我越来越发现,这个世上很多看似荒谬的东西都有其合理性,否则,荒谬不可能一直存在;

也许,表面上看上去的荒谬只是放错了位置跟环境,偏执的臆想和假设对于普通人而言是一种智慧与常识,也许也是所能利用的对于处于高位的人的压迫的唯一的反抗了,虽然这样的臆想和假设对于处于高位的人而言可以用一句‘荒谬’来很容易得敷衍搪塞过去。

但是,who care?就因为这样就心安理得不去做了吗?我偏不。

我记得我在监房里看村上春树的《海边的卡夫卡》时,被一句话深深的颤动了,他说:“暴风雨结束后,你不会记得自己是怎样活下来的,你甚至不确定暴风雨真的结束了;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当你穿过了暴风雨,你早已不再是原来那个人”!

在自我成长的路上,我们只有勇敢的去经历那些早已为我们设定好的苦难,人为的也好、被迫的也罢,只管勇敢的奔跑、坚定的去做就完了,时间会给出我们所有的答案;

要相信,自己所吃过的苦,受过的伤,都会成为自己的一部分的,都会让自己变的更加坚强,正是因为勇敢的去经历,我们走着走着就坚强了。

我只希望我在这里能有机会可以说这么多,大家能够看到的、可以思考的是我的思维过程和推理逻辑,而不是最终的结论和从偏见出发的鄙夷。结局不是我这样一个弱者可以左右的,况且可以左右结局的人可能已经丧失了最起码的底线。

当然了,失败自然是人人所不想的。

在监房里有很多人跟我抱怨说,自己从来都不觉得自己从失败中得到过什么,提高也好,经验也好,失败带给自己的只有、而且是一如既往的只有沮丧和畏缩而已,因为就算是通过失败可以总结出一些东西,这些东西也只能是,也许可以让自己在未来的生活当中避免同一形式的失败,但依然无法避免另一形式的失败。

他们抱怨说这个世界太多样了,难道我们就像‘困而知之’一样,要去尝遍、遍尝所有的失败?

所以说,只有成功才能带来成功,只有不断地重复让自己成功过的方法才是最有效的路径,如果我们运气足够好,或许能碰上让自己成功过的方法,这才是最好的;

毕竟,不断凝练和提高已知的、让人激动的成功的方法可比去不断地尝试未知的失败的经验要确定些。

当然,这里说的成功和失败是能力与认知上的、可能更多的是过程中的人为的操纵形成的而非不确定世界自然发生的结果;

再者说了,有的失败也许还不能称之为失败,这一点对于成功来讲,亦是如此.......”

说到这里,宁致远稍微停顿了一下,因为他看到站在自己身边的两名法警又开始进行轮换了。

这也就意味着,庭审的时间又过去了一个小时了。这也是宁致远在看守所的时候看里面的刑法教育的各类宣传册才知道的,上面有很多关于开庭时法警值庭的相关内容。

比如说,司法警察值庭时,应当站立于审判台侧面,背向审判台,面向旁听席,根据需要采取立正、跨立姿势或坐姿,法庭宣判时采取立正姿势,法庭调查开始后采取坐姿;

法警值庭时间超过一小时可以进行替换,出入法庭时应以齐步动作行进,由两名法警笔直地站在被告人两侧,值庭的每一个动作都有严格的要求,什么时候采取站姿、跨势或坐姿,司法警察的手、脚什么姿势、什么动作都有规定;

同时,值庭对法警的警惕性要求特别高,无论庭审中有多么精彩的辩论或是多么曲折离奇的案件情节,值庭法警都不能分心,不光要防止被告人有过激行为,还要预防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或者审判人员有任何过激举动......

看来值庭也是件苦差事,辛苦的不光是法官和书记员们,法警在值庭中经常是一坐就一天,或者是一站就是一天,内心要是没有坚定的信仰,不能自己为自己的行为赋予相应的意义,也是很难坚持下去的。

宁致远不禁想起来,毕淑敏老师有一次回答大学生最关心的‘人生有何意义’的问题时,她回答说:“人生本没有意义,没有人会替你确定人生的意义,但如果你无法确定人生的意义,你将一辈子活在无意义状态里面;大到每一天,小到每做一件事,你都会感到无名的痛苦,因为你不知道往什么地方走。所以,每个人必须为自己的人生确定意义。”

是啊,在看守所里,宁致远看到的也多了,有人选择啃老,享受吃喝玩乐,浑浑噩噩地度过一生;有人选择努力进取,成为越来越好的自己,影响别人、影响世界,成就自己;

有人选择颓废,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为活着而活;有人选择责任、义务和奉献,帮助他人,温暖人间,贡献自己;

有人选择走歪门邪道,藐视法律和他人,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

我们如何度过这一生,在于自己的选择和行动,在于自己赋予人生怎样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