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泡书吧小说网!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周青青一改之前的愁容满面,变得精神奕奕。

她见高成俊脸黑黢黢,心想,一定是和许尽欢吵架了。

吵架好呀。

她就可以趁虚而入。

高成把她当空气,抬脚往办公室去,得进入状态,安排往后的训练内容。

他毕竟是空降副团。

对这里的一切都不熟悉。

周青青见他始终不说话,迈的步子有大,只能小跑着跟上去,还不忘在耳边说,“阿成,嫂子在县城忙着上班挣钱,又不跟你随军照顾你的生活。”

“我想着,女人再厉害,也该伺候好自家男人,但嫂子……”

挑拨的话没说完,高成脚步一顿,扭头用黑沉沉的眸子看着周青青,“不挑拨离间你会死?”

这话自然不客气。

周青青面色一僵,脑子也是久久不运转。

她在高成面前吃过不下多次的冷脸和亏,就是不长记性。

这次又被当场戳穿心思,除了尴尬,就是尴尬。

“阿成,你真的误会我了,我就是替你感到惋惜而已。”周青青这种场面见多了,很快就找好理由,“阿成,咱们是一起长大的,我什么性子,你难道不知道吗?”

高成受够了装可怜的周青青,“我不管你是托谁的关系进了部队,但我告诉你,在我管辖范围,我不想看到你。”

“但凡你再出现一次,我让你知道什么叫真的丢人。”

丢下这话,高成转身就走。

他实在搞不明白,周青青又不是傻子,成天围绕着一个已婚男人,还叫得那么亲密。

还是他媳妇正常。

知道除了男人,还有事业要搞,连他这个正牌老公都不带正眼瞅的。

周青青又被留在原地,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心念念的男人离开。

她不怪高成冷酷无情。

只怪许尽欢就是个妖精,把一个理智却又不失分度的高成变得不像从前。

她气得踢飞一颗石子。

这个石子不偏不巧就砸在了陆沉的脑袋上,只听嘭一声,然后剧痛袭来。

好半天眼前都是黑的。

许久后,他才觉得视线清明。

扭头寻找罪魁祸首,竟然是个不穿制服的女同志。

姿态不端正,表情扭曲,一看就是个不听话的兵。

他径直走上前,板着一张脸质问,“你是哪个班的,这个时候不去训练,在办公室区域瞎跑什么?”

突如其来的质问,让周青青吓得脸色惨白。

她身体哆嗦着看向来人。

陆沉个头接近一米九,眼睛犀利如老鹰,脸色更是严肃。

她不自觉牙齿打颤,“我……我是新来文工团的,打算去报道。”

陆沉瞧她吓得哆嗦,眸色更沉,“那还不去报道,瞎跑什么。”

他太不近人情,周青青好歹也是个漂亮姑娘,很受欢迎。

没想到,遇到了这种不解风情的木头,把她当混账一样呵斥。

周青青鼓足勇气,冲他瞪了一眼,“我又不是你的人,凶什么凶。”

丢下这话,匆匆跑去报道。

周青青遭遇的事情,许尽欢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她在李兆的陪同下,在省城百货商店转了一圈,又跑去省城大药店,购买了一些药材。

就在他们出了药店,往车子方向走时,某个巷子出现几个骑着自行车的年轻人,他们说说笑笑,就这样出现在他们面前。

许尽欢也没想着平地也能和他们撞一起。

摔地上的瞬间,就感觉有车轮压过她的手背。

“啊!”

剧痛让她不由叫出声。

就怕治病的右手被压粉碎,许尽欢被车轮压过去的瞬间,惨叫也刚响起,她忍痛把手抽出来。

纤细的手背刮掉了一大层皮,鲜血淋漓。

鬓角汗珠爬满额头,这些都顾不得。

她检查了一下骨头,万幸骨头没碎。

这时,才抬头看向罪魁祸首。

是个梳着大背头,看上去流里流气的社会青年,他竟没受到丝毫惊吓,反而露出你咋这么笨的表情。

更甚者先发制人,“喂,你眼瞎呀,走路也不看道,就往我车上撞。”

李兆作为保护许尽欢的保镖,大部分的药材都被他抱着。

他身高腿长,先跑去开车门,打算放好药材,等许尽欢上车。

就放药材的功夫,许尽欢出事了。

惨叫像爆炸的引信,一下子点燃了他的神经。

扭头看去,就发现许尽欢坐在地上,自行车车轮从她右手碾过去。

他暗叹一声遭了。

飞一般跑上前,把率先发难的小混账摁在地上,“你撞了人,口气还这么大,找死呀。”

小混账也没想到,会冒出一个多管闲事的“程咬金”。

他不服气,横着脖子喊,“你知道我是谁吗?就敢这么对我。”

要不是太疼了,许尽欢都能笑出声。

没想到在八四年还能听到类似,我爸是李刚这种话来,看样子,嚣张得瑟的二世祖哪个时代都不缺。

“管你爹是天王老子,撞伤了人,就得负责。”李兆见小混账瞪着眼珠子,浑身冷意四射,“信不信,我把你眼珠子抠下来踩碎了?”

还是这话奏效。

叫嚣的小混账再也不敢吭声,只能憋屈地咬牙。

而李兆这时赶紧追问,“弟妹,手没事吧?”

都怪他太大意。

就该等着许尽欢和他一起走,要是她的手真出现问题,就是把自己的命赔上也不管用。

许尽欢自然不怪李兆。

是面前这个小混账的问题,“李兆哥,我没事,但为了安全起见,我们得去医院。”

她的手不是普通的手。

做饭洗衣服用不着,治病救人非她的手莫属。

李兆自然不敢耽搁,把小混账一并带去医院。

一番检查下来,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医生看着许尽欢的手,发出感慨,“你这运气好得没的说,要是再不巧点,骨头得碎了。”

骨头生长可不是一天就会好的。

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期间得小心再小心,要不然,手就得废了。

“那会留疤吗?”李兆比许尽欢本人都着急。

仿佛伤的是他的手。

医生视线在许尽欢和李兆身上扫过,以为他们是两口子,专门给李兆吃定心丸,“我们会开去除疤痕的药膏,每天按时涂抹,过些日子就会没什么问题。”

许尽欢不是疤痕体质,要不然,就会留疤。

到时,就得想办法做皮肤修复。

特别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