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彬赶到现场勘查发现:死者李秀华头朝东西,脚朝西北,颈部被刺,阴部被锐器划伤,背部有刻字的伤痕。李秀华还被穿上了连体袜和鞋子,床上散落着啤酒,可乐等瓶子。
凶案发生,朱彬立即向警局胡世豪局长汇报案情,并请求东海省警厅刑侦总队派刑侦专家协助破案。
秦仁杰接到胡局长的电话后,立即带着法医王鹏,美女助手杨颖来到案发现场,同朱彬一起勘察,调查。
死者李秀华是在凌晨一点左右被害,犯罪嫌疑人至少在她家里逗留了两小时以上,而摆弄过尸体,并且和尸体玩过扑克牌。
芙蓉区短短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了四起针对女性的类似案件,秦仁杰怀疑犯罪嫌疑人是一个人,而且极有可能还会继续作案。
由此,秦仁杰让刑侦员重点搜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研究其作案动机并制定相应对策。
在数起案子中,只有靳梦婷和孙丽与犯罪嫌疑人见过面,秦仁杰便亲自询问两名受害者,让她们回忆犯罪嫌疑人的特征,靳梦婷说:“那个人个子不算高,应该不超过一米七。”
孙丽说:“他就是一米六八,跟我的身高差不多,不是很胖。”
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选择单身女性作案,从阳台进入,再打开房门逃走,善于攀爬。而且作案冷静,善于破坏现场,作案后又清理现场,不留下丝毫痕迹,很可能是作案老手或者有前科。
两起命案中,犯罪嫌疑人或把被害的女子全身赤裸,或头朝东脚朝西摆放。而被害女子下身有明显锐器刺伤,法医王鹏对被害人进行尸检时发现,她们的阴道内没有发现精斑。
从而可以证实,两名被害者并没有遭到性侵。但是尸体却遭到了不同程度的侮辱和伤害,秦仁杰怀疑犯罪嫌疑人有过婚史受到过强烈刺激,从而造成了变态心理。
经过秦仁杰的大量走访调查,犯罪嫌疑人的形像大致浮出了水面:年龄在四十上下,身高一米六八左右,个子不高,身材偏瘦。受过某方面的刺激,有犯罪前科,对长安市芙蓉区相当熟识,善于攀爬。
刑侦员根据秦仁杰描绘的嫌疑人形象,有针对性进行调查时,六月十三日晚上六点左右,芙蓉区上和小区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一位叫张淑慧的妇女在家中惨遭杀害,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与五.三一凶案类似。
秦仁杰进入案发现场了解,被害者张淑慧,四十二岁,丈夫在广佛省鹏城做生意,她已经和丈夫分居多年。
张淑慧居住的房子是租朋友的,刚搬进来一个月,她回家时,邻居听到了她开门,放水,洗澡的声音,现场发现她的胸罩和内裤晾在卫生间内。
张淑慧和前几起案件被害人的遭遇极其相似,犯罪嫌疑人处理案发现场非常冷静,痕迹被处理得很干净。
张淑慧的一部手机丢失,秦仁杰立即调取被害人的手机信息,结果发现电话单上有九次主叫和被叫,最为关键的通话时间在十三日上午九点至十二点之间。
但是,法医王鹏尸检后证实,张淑慧在六月十一日被害,这就说明张淑慧的手机很有可能在犯罪嫌疑人手,并且他利用张淑慧的手机通过话。